宋瑞霖先生是醴澤資本的高級顧問。此前,他在中國國務院法制辦從事了22年的衛生醫藥立法審查和研究工作。從1987年到2006年,他參加了中國衛生和藥品立法活動, 負責起草和審查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條例》、《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等。2007年以來,宋瑞霖先生一直致力于中國醫藥政策,特別是醫藥創新政策的研究。在他的領導下,中國藥學會醫藥政策研究中心和中國醫藥創新促進會共同完成了數十個中國醫藥政策項目。宋瑞霖先生自2009年11月起擔任中國醫藥創新促進會執行會長。他還是中國醫藥協會(CPA)的理事長;中國藥劑師協會常務理事;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北京市政府醫改專家組專家和證券交易所生物技術顧問小組的成員。他曾擔任多家上市公司的獨立董事,包括九州通醫藥集團(SH:600998)、浙江佐力藥業(SZ:300181)、山西振東制藥(SZ:300158)、博雅生物制藥(SZ:300294)、西藏易明西雅醫藥(SZ: 002826)、綠葉制藥集團 (HK: 02186),微芯生物(SH:688321),復宏漢霖生物(HK: 02696)等。
宋瑞霖先生于1985年6月獲得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學士學位,2004年11月獲得中歐國際工商學院工商管理碩士學位。